关于兵(bīng)不(bù)血(xiě)刃(rèn)为什么上热搜?

最后编辑时间:2024-11-15 19:45:01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2021年,容女士一纸诉状将自己的母亲周奶奶给告上了法庭,广东省韶光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件。原来又是一起因为房子归属权的争夺,而导致亲人反目的糟心事。“这个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无效!”容女士愤怒地看着对面自己的母亲和哥哥,2019年周奶奶居然瞒着自己签订了房地产转让合同,以10万元转给小容,也就是自己兄弟容大哥的儿子。农村的奶奶总是爱着儿子,疼着孙子,但她呢?她也是周奶奶的女儿呀!这么大的事都没人及时告诉她,是觉得没必要么。说是10万元转让,结果却连相关凭证都拿不出来。

  容女士感觉自己没得到尊重,权利也是受到侵害,与周奶奶相谈无果后,直接就将其告上了法庭。女儿把母亲告上了法庭,这是很没面子的事情,周奶奶听到这个消息时甚至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随之而来的是无比的愤怒,在法庭上与容女士争辩。这是周奶奶自己建的房子,她自己出的钱!房产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这是她的东西,她难道不能自己处理吗?给自己的孙子有错吗?农村里哪个不是这么做的,不给儿子给女儿,难道女婿会给自己养老不成?容大哥也是沉着一张脸,周奶奶是跟自己一家住在一起的,生活起居也是自己一家在照料。这个房子的加建是自己一家干的,装修也是自己一家干的,早就默认了这是自己一家的房子,因为按照村里的习俗,老人的房子是要留给同住的儿子和孙子的。这在一些人看来是不合理的,但自己一家也是有付出的,如果不给父母养老是要被戳脊梁骨的,所以这是合理的,是对等交换。

  但容女士不这么认为,周奶奶和容大哥明明知道还有自己这个继承人,容爷爷去世后,自己也是有继承权的,为什么要把她排除在外?按照法律,这套房子是在周奶奶与容爷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自建房,是夫妻共有财产,不是周奶奶一人所有,对于容爷爷的那部分自己有权继承。最终法院判定这个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这房屋按照法律的确是夫妻共有财产,容爷爷也没有留下遗嘱说把自己的一部分进行转让,而且周奶奶和小容明明知道还有容女士的存在仍恶意串通,以非常不合理的价格进行转让,严重侵害了容女士的继承权。在这份判决生效之时,网友议论纷纷,有的认为容女士的行为合法但不合理。这房子本就是周奶奶出钱建造,房产证上也是她的名字,虽说给了孙子,但容大哥一家也是要肩负起绝大部分养老的责任,结果容女士回来直接把母亲告上了法庭,让人无法接受。

  但也有人认为,想必容女士从小就被忽视,在家里没得到什么尊重,不然有谁会狠心告自己的母亲?就算她不与周奶奶同吃同住,但在其生病或者有需求时也是会出钱出力的。再者说容女士也没有胡搅蛮缠,她遵守了法律,而周奶奶等人的行为确实不合法。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吗?请在评论区留言。(注:人名皆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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