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公告

最后编辑时间:2024-08-27 20:12:25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本人赵志勇不慎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税收据一份,票据湘财通字(2023),票据号码5306657965,金额2690元,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宋爱民不慎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费收据一份,票据湘财通字(2019),票据号码3349095510,金额11800元,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当事人:郭丽媛身份证号码:765本机关于2024年7月30日依法对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一案作出行政强制拆除决定(澄街综(城)强拆决字〔2021〕40018号),决定强制拆除位于江阴市花园五村71幢101室的一楼院内、三楼阳台、三楼楼顶平台、楼顶建筑面积共计56.3平方米的四处建(构)筑物。因本机关先后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江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澄街综(城)强拆决字〔2021〕40018号)送达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直接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告期间内,你可至本机关领取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联系人:吴健、俞鹏联系地址:江阴市朝阳路119号联系电话

  尊敬的杨洋先生:您好!首先,我在此向您表达最诚挚的歉意,由于本人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网络信息分辨能力不足,于2023年7月在自己注册、使用的微博账号“果果VQ”(现更名为“VQ果果”,UID:7732808188)上发布了情节非常恶劣的博文内容,严重侵犯了您的肖像权、名誉权。我已经完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及行为的侵权严重程度,因为我的年少无知、追星上头而导致的冲动行为,给您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和恶劣的影响,我非常的自责和后悔,在此向您诚恳地致歉,真的对不起。我以后一定努力学习,并承诺以后绝不再以任何形式发布、转载侵犯杨洋先生合法权益的内容,如有违反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恳请您的原谅。我现在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再次诚恳地向您致歉!对不起!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事业顺利。

  刘建平:大余县牛孜石矿业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6月28日与郭峰(身份证号码:039)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2008)赣中民二初字第18号案(申请执行案号(2017)赣07执290号、(2022)赣07执恢23号之三)对你方所享有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全部转让给郭峰。后续将由郭峰向你方主张权利,请你以后向郭峰履行付款义务。

  本人李岳飞系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公民身份证号码:010),由于本人法律意识淡薄,为企业介绍他人安装干扰污染源正常监测数据的设备,影响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工作,造成监测数据失真,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现通过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道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

  本人王先令系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公民身份号码614),由于本人法律意识淡薄,为企业介绍他人安装干扰污染源正常监测数据的设备,影响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工作,造成监测数据失真,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现通过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道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

  尊敬的赵丽颖女士:本人曾于自己注册的新浪微博(微博昵称为“橘心似我心”,UID为“5987699284”)上发布了侵害赵丽颖女士名誉权的信息,给赵丽颖女士造成负面社会影响,本人深感抱歉。对于给赵丽颖女士带来的困扰和不便,本人深感自责。目前,法院已作出了(2023)浙0328民初2876号判决,认定本人的行为构成对赵丽颖女士名誉权的侵犯,本人已经对这些侵权言论做出删除处理,也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今后依法规范个人言行,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深圳市航运集团有限公司:WAH-CHANGINTERNATINAL-CO,LTD华昌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美国雷蒙近海建造公司: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中国南海雷蒙华昌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强制清算一案【(2023)粤0303强清13号】,并指定深圳市润舟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中国南海雷蒙华昌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服务清算组,周俊律师为清算组负责人。依据法律规定,作为南海雷蒙公司的股东应履行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及账簿、文书等资料,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等义务。贵公司系南海雷蒙公司股东,应当妥善保管公司财产及资料。请尽快向清算组移交所保管的南海雷蒙公司资料。清算组联系方式联系人:杨盼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中心38楼B

  安徽瀚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根据安徽伟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11月8日作出(2023)皖1124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徽瀚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2023年11月10日,全椒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皖1124破14号决定书,指定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为安徽瀚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安徽瀚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破产清算案件受理后,至今未向管理人移交公司的证照(含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发票及合同专用章、法人章等印章。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防范可能出现滥用企业证照、印章或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管理人公告声明:自2023年11月8日起,安徽瀚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证照、公章、财务章、发票及合同专用章、法人章等印章全部作废。

  王伟: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纬五路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22)郑仲案字第04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其附件、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选定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仲裁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0日,逾期视为放弃答辩、选定仲裁员和举证的权利。领取组庭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的期限为提交仲裁选定书期限届满后10日内,逾期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年12月5日下午15时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衡阳市大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人凌玉黔与被申请人衡阳市大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会已依法受理,因无法向你司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衡仲字第336号《衡阳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衡阳仲裁委员会举证通知书》、《衡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当事人、代理人权利义务与风险告知书》、《仲裁员选定书》文本、《仲裁程序选定书》文本以及其格式文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20日内。你司若未在指定期限内选定仲裁员,本会将于公告期满后第16日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于公告期满后的第25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长沙小廓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黄文鑫(身份证号:315)与你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完毕。因无法联系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岳劳人仲案字【2024】1669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湖南泓洋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2MA4Q1D8K3U):本会受理的(2024)株仲裁字第1142号申请人湖南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泓洋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株洲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函、申请人的证据等有关材料,请你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你选定仲裁员的期限、答辩期、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0日、15日、15日内。如你未在法定期限内选定仲裁员,将由本会主任依法指定的首席仲裁员汤盾、仲裁员王剑东、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扶良胜组成仲裁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之日起第30至40日,逾期视为送达。(本会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626号,邮编412007,联系电话)

  湖南泓洋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2MA4Q1D8K3U):本会受理的(2024)株仲裁字第1143号申请人湖南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泓洋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株洲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函、申请人的证据等有关材料,请你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你选定仲裁员的期限、答辩期、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0日、15日、15日内。如你未在法定期限内选定仲裁员,将由本会主任依法指定的首席仲裁员汤盾、仲裁员王剑东、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扶良胜组成仲裁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之日起第30至40日,逾期视为送达。(本会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626号,邮编412007,联系电话)

  芜湖市丹倩苗木种植有限公司:本委于2023年12月4日依法受理周士付诉你单位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宁开劳人仲案字(2024)第50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你单位如不服裁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自视为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逾期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九融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奎屯旭源管业有限公司诉你单位关于买卖合同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当事人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定仲裁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应于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和仲裁员,提交答辩状。逾期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组庭。本会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10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午16时在本会对本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届时如你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庭审,本会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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