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妇联·FM1015《巾帼芳华与法同行》第5期与法“童”行守护少年的你

最后编辑时间:2024-07-23 08:49:51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听众朋友大家好,由酒泉市妇联联合酒泉市融媒体中心FM101.5综合广播策划推出的《巾帼芳华 与法同行》普法栏目第五期如约与您见面了,本期节目的主题是《与法“童”行 守护少年的你》,我是主持人小亮。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法律就像一把保护伞,为我们遮风挡雨,提供安全的环境。对于少年们来说,有一部特别重要的法律,那就是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聚焦农村少年儿童法治宣传教育需求,近日,酒泉市妇联携手官北沟社区祯祥社走进乡村,在铧尖镇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活动。

  本期节目深度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酒泉市融媒体中心综合广播FM101.5携手酒泉市妇联、法律专家及少年代表,共同关注儿童法治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注入新动力。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律。

  除了生存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等,还包括参与权和健康权等方面,确保未成年人在安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成长。

  如果在学校受到欺凌,未成年人应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寻求他们的帮助。同时,也可以向学校或相关部门举报,要求采取措施进行调查和处理。《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了学校应建立校园欺凌防控机制,加强对学生教育和监管。

  未成年人可以在家或监护人的陪同下,参与文化、体育、科技等方面的有益身心健康的社会活动。此外,他们还可以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如权益受到侵害,未成年人可通过投诉、举报、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是维护我们权益的有力武器,我们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学校应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校园欺凌政策,发动学生参与。家庭也要培养孩子的同理心,提供解决矛盾的平台,让孩子学会化解矛盾。同时,社会各界应共同为青少年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关心好、呵护好、教育好少年儿童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各界要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共同关爱,切实保障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责任编辑:管理)

随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