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银行存的千万不翼而飞将其告上法庭法庭:于银行无关!

最后编辑时间:2024-02-05 19:24:46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广东广州,一女子事业干得风生水起。可有一天,她的天就塌了,父亲重病入院,女子去银行取钱,万万没有想到,卡里的1000万存款只剩下6块钱,女子感到绝望,自己辛苦了半辈子的钱都没了,控制不住情绪在银行就大哭了起来。愤怒之下将银行告上法庭,最后法庭判跟银行无关,还需支付8万块钱诉讼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广东广州,张女士,一位年轻有为的互联网企业家,一番拼搏,把自家公司搞得风生水起。她的公司不仅开发出了一堆高大上的网络技术,还给老百姓带来了方便。

  可是,互联网行业的竞争跟过江之鲫似的,多得很。张女士深知得跟上时代的步伐,于是她决定去英国深造,进修一下最新的网络和管理知识。

  在她出国前,考虑到英国的学费和生活费不菲,她就把自个儿攒了好几年的一千万存进了一个信誉不错的银行。心想,存银行里,既安全又方便。

  张女士在英国那边学习得热火朝天,不仅学到了一大堆新技术,还交了不少五湖四海的朋友。正当她满脑子都是未来大计划的时候,家里突然来了噩耗,老爸病得不轻。她二话不说,准备赶紧回国照顾老爸。

  回国前,张女士打算动用银行存款,给老爸治病。可谁想到,她一登录网银,就发现账户里只剩下6块2毛钱,这可把她吓得不轻。她火急火燎地联系银行,结果银行的反应更是让她心寒。

  银行工作人员说,账户里确实只剩这么多,至于钱哪儿去了,他们也说不清楚。张女士感到前所未有的崩溃,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

  而后在她一再坚持下,银行才勉强给了她账户流水记录。记录一看,吓人一跳——三天时间,她的账户经历了200多次转账,每次都是5万,一共一千万全都飞了。后来的调查显示,这一切都是银行的一个已经离职的经理李某和外面的人串通一气,干的坏事。

  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先是把张女士账户的短信通知给关了,然后再伪造她的授权,把钱都转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公司账户上。

  虽然这个李某被警察抓了,可钱早就打了水漂,找都找不回来。张女士认为银行应该对此负责,可银行却说是客户自己没保管好账户信息。张女士没办法,只能告上法庭。

  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银行员工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秘密获取了客户的个人账户信息,未经授权进行转账或取款,构成了盗窃罪。

  李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把张女士的账户信息给弄来,然后私自转走了那么多钱,这行为分明就是犯罪。

  真相是查出来了,但是钱也没了,令张女士更痛心地是,一审法院觉得银行有理,对李某干的事不用负责,还需要张女士支付诉讼费。

  这一圈子下来,张女士当然不服,钱是在银行没的,父亲还等我救呢,如果钱找不回来,这将是一辈子的阴影。便提起二次上诉。

  银行作为得保护客户钱财安全的地方,是不是该对员工的行为负点监管责任呢?在这案子里,李某能轻而易举地关掉客户账户的短信通知,然后还能偷走那么多钱,这不是说明银行在内部控制和保护客户信息上有疏漏吗?

  银行虽然不用直接对李某的犯罪行为负责,但他们还是得有措施来保护客户的钱财安全。要是银行在这方面有过失,比如说没搞好内部监控,或者处理客户投诉不够及时,那他们就得对这些问题承担责任。

  这不仅仅是钱的事,更关乎信任和责任。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得对客户的钱负责,不能因为是员工干的就撇清。

  咱们这社会,得有个规矩,得有个说法。不管做啥,都得有个良心,不能因为一己之私,就把别人的血汗钱给搅和了。

(责任编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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